通知公告
2023年与有关国际组织实习生合作项目(第一批)遴选工作启动
发布日期:2023-04-18 浏览量:10


一、简介

     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)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、联合国难民署、联合国开发计划署、联合国粮农组织、联合国儿童基金会、国际电信联盟、国际移民组织、世界粮食计划署签署的合作协议,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上述组织实习。


二、选派计划

      1.选派规模

      根据国际组织提供的岗位需求,第一批计划选派实习生158人。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7人、联合国难民署21人、联合国开发计划署34人、联合国粮农组织21人、联合国儿童基金会3人、国际电信联盟10人、国际移民组织35人、世界粮食计划署7人。

      2.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

实习生:6-12个月(以录取通知为准)。

      3.实习岗位

国际组织提供实习岗位,详见附件1。

      4.资助内容

实习生: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《2023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

《2023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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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申请条件

      1.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要求和《2023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》规定的基本条件,具有强烈到国际组织的工作意愿和职业理想。

      2.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,不超过32周岁(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
      3.外语水平良好,精通英语,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。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,详见岗位需求。

      4.申请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
(1)2023年内毕业的国内外硕士、博士研究生(一经录取,须在毕业一年内开始实习)。国外申请人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;

(2)硕士、博士毕业未满一年的国内在职人员;

(3)硕士、博士毕业未满一年,目前正在海外国际组织实习的人员。

      5.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,详见岗位需求。


四、申请受理

1.申请人应于2023年4月25日-5月12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(https://sa.csc.edu.cn/student),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和网上报名指南(合作项目)完成网上报名,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有关材料。


 申请材料及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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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网上报名指南(合作项目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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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2.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(以下简称受理单位)负责申请受理工作: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(学生及在职人员)的申请;在外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(科研机构)或正在实习的国际组织所在国我驻外使(领)馆教育处(组)负责受理;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(详见受理单位一览表)。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。


 受理单位一览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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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3.受理单位应在2023年5月16日前审核材料,并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,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。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,留存期限为2年。

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、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,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。


五、评审及录取

      1.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进行笔试和面试,确定候选人后向有关国际组织推荐。笔试、面试时间将通过申请人电子邮箱通知本人。

      2.国际组织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,确认录取人员名单及岗位安排。

      3.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有关国际组织意见,确定资助名单并录取。


六、派出管理

      被录取人员应按照《2023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》和本项目录取通知有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并按时派出。


七、咨询方式

      联系电话:010-66093594/3334

      电子邮箱:gjzz@csc.edu.cn

      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国家留学基金委出  国留学选培部

      邮编:100044


*本项目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报,有意向者请于2023年5月7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B203室

    联系人:杜文馨老师

    联系电话:0515-88233235 18205111297